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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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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度大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中,大连万顺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连信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信义德信息技术服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盛海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天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连鑫佳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连鑫程辉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大连众恒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金力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且逾期未予整改。依据《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上述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或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三个月内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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